【許曉菁律師】公司倒閉欠薪,律師教你討回薪水和資遣費!

2021.Feb.26

【許曉菁律師】公司倒閉欠薪,律師教你討回薪水和資遣費!

勞動部公布109年度「勞工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顯示109年勞工因COVID-19疫情而有被裁員、減薪、不加薪或服務單位倒閉等困擾者達7.3%!另外,因疫情影響轉職或轉業者占6.1%、影響至海外工作計畫者占3.6%,還有18.8%勞工因而規劃進修或學習其他專長,可說有三成勞工就業狀況受到此波疫情衝擊。

上班族朋友追討公司積欠薪資的案件也因此增加老闆先是發不出薪水,呼籲大家「共體時艱」,某日,公司無預警歇業,老闆人間蒸發。

公司突然人去樓空,老闆欠我們的薪水、資遣費或退休金難道就此求償無門了嗎?

人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此時,先深呼吸一下振作起來。好消息是,我們台灣的勞基法設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制度,失業的上班族朋友建議立即向勞保局申請工資墊償,討回老闆欠我們的薪水、資遣費或退休金以解燃眉之急,助我們挺過職場暴風雨。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由全體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所集結而成的基金當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6個月內,有積欠勞工依勞動契約應給付的工資;或依《勞動基準法》應給付(舊制)的退休金、資遣費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應給付(新制)的資遣費,合計在6個月平均工資之數額內,經向雇主請求而未獲清償的部分,勞工得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再由勞保局向雇主追償。根據勞保局統計,該基金設立截至109年5月底,受益勞工達72,880人,累計墊付金額計64億4,890萬餘元。

公司一旦發生積欠工資、退休金或資遣費之情形時,可立即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例如: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尋求協處,由當地主管機關介入瞭解並掌握事業單位的營運狀況,同時請雇主出具無法清償的證明,將有助於申請認定事業單位歇業及後續墊償的申請。

如果老闆已經人間蒸發、行蹤不明時,第一先請當地主管機關開具事業單位符合歇業事實的證明第二應儘速循司法途徑取得相關債權的確定證明文件,以作為日後申請墊償之憑據

申請墊償應檢附之文件及證明等相關資訊可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墊償業務」項下查詢(http://www.bl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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